为建立健全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机制,畅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渠道,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察,提升博士生招生生源质量,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400全讯白菜网(以下简称“学院”)特制定信息与通信工程-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考核制”)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研究生管理副院长
成 员:学院副院长、学科方向负责人、学位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教授委员会成员、导师代表
职 责: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讨论制定学院的考核制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全程监督考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2. 成立申请考核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
职 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评议考生的申请材料,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3. 成立综合面试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
职 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4.申请考核监督组
组长:学院纪委书记
组员:学院纪委委员
职责:全程监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二、 申请类型及条件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1)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英语CET4 425分以上;
(3)无不良诚信记录。
(4)申请时间:推免接收阶段。
2.硕博连读
(1)已取得学士学位的本校相关专业在学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
(2)提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无重修科目,学位课加权平均分≥75分;
(3)英语CET4 425以上;
(4)申请时间:硕士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五学期。
3. 应届硕士毕业生
(1)本校和外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2)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进入论文创作或已完成硕士毕业论文,且学位课平均分≥75分;
(3)英语CET4 425以上;
(4)在EI、SCI检索源期刊或重要国际会议发表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5)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身份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
(6)申请时间:每年秋季招生。
应届硕士毕业生人员申请条件除必须符合第(1)、(2)、(3)条,(4)、(5)满足任一条即可。
4.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硕士毕业生
(1)英语CET4 425以上;
(2)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3)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EI、SCI检索源期刊或重要国际会议发表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5)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6)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至少1项。
(7)申请时间:每年秋季招生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条件除必须符合第(1)条外,(2)、(3)、(4)、(5)、(6)满足任一条即可。
5. 其他申请者
不符合上述对应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含海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生),可提供其他成果材料,由学院申请考核专家组进行审核评议。
注: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 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一式一份;
2.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
3.在校研究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提供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海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学籍(在校生)、学位(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认证报告复印件;
5.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第六学期申请者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9.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其他可选材料,包括: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2)至(10)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的附件,按编号顺序统一装订。
注: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需提供硕士相关材料;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 申请流程
(一)报名申请
报名申请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面向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报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学院提交报名材料,由学院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
注:申请者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二)成果审查
申请考核专家组根据学院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对考生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由学院综合面试专家组负责,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核内容包含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每位考核专家独立按百分制评判打分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记录表,平均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录取
考核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组考核情况等,坚持公平、公正,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考生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信息公开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名单在学院网站(life.xidian.edu.cn)上公示十天,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办公室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070
五、其他
1. 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 本方案由学院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